2006年12月07日星期四

关于舞林大会

其实是一档不错的娱乐大众的节目,对全民健身着实贡献不小,但是爱之深,恨之切,不免发发牢骚。 

一,评委李天翔。他整一个就是“色狼”,只要是女选手,就给很高分数,还有让人恶心的谄媚,对男选手却处处挑刺。看来象很多项目的比赛那样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真的很有道理,强烈要求决赛的时候不要再让他来了。

“舞林大会”的评委中最喜欢方俊老师,言辞犀利但不逆耳,风格有点象“My Show”的许志伟,不象有的评委要不就是一味的说好,要不就毫不留情面地批。

二,选手泪腺都很发达。离开要哭,获胜也要掉眼泪。本来也无可厚非,人非草木,孰能无情,当第一个人流下眼泪的时候,也许还有一丝感动,当第十个人又哭了的话,能不烦吗?

三,最感动奖。设这个奖说白了就是要送东西给来参赛的选手,而且最后要送给谁,也是显而易见事先安排的。因为当主持人提到某某选手怎样不容易就差不多是他(她)了,要不就是受伤,亲人离去或者当场求婚之类,假惺惺。

最后,选手和评委争辩。虽然有的评委不公正,但是大多都是不错的。除了个别,都是以舞者的要求和专业的眼光来评价选手的。选手虽然是明星,但是在这个领域毕竟不是专业,且不说他(她)争辩的是否有道理,感觉就显得心胸很狭窄,容不下别人的建议,况且这只是个娱乐大众的节目,没必要这么较真。

 

特别是那个杨二车娜姆(不知道写的对不对),好象是写文章的,每次头上戴朵大红花,就象疯人院里跑出来的一样,还自以为是,自认为给少数民族同胞争了光。说什么为了“舞林大会”把多年批着的头发盘了起来,好象作了多大牺牲一样。看到她的人,我是没兴趣看她写的书,如果不幸先看到她的书的话,肯定要后悔浪费了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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